110年暑期實習生需求名額共95名(詳如附件),申請前請先詳閱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暨所屬機關學生實習作業要點。
一、實習時間:110年7月1日至110年8月31日止。
二、申請資格:對博物館、藝文館舍圖書館及文化產業有興趣之國內、外大專院校在校學生。
三、實習單位:新北市立黃金博物館、新北市立鶯歌陶瓷博物館、新北市立圖書館各分館、新北市立淡水古蹟博物館、新北市立十三行博物館、文化設施科、文化發展科、藝術展演科、藝文推廣科、文化資產科等。
四、申請規定及程序:
(一)請填具實習申請表,並檢附自傳、學經歷證明文件、實習計畫書,並於受理期間內向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提出申請。
(二)依實習單位所訂期程進行面談或書面審核。
(三)核定名單預計於110年4月30日前於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網站公告,並另行通知獲選者。
五、截止日期:110年3月22日截止,有意願同學自行寄出(以郵戳為憑)。
六、洽詢電話:(02)2960-3456分機4493 高煖雅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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