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教育部來函為因應大陸地區發生「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以及我國本(109)年1月21日已確診首例境外移入個案防治注意事項,請運用多元管道加強宣導。
內        文

一、依教育部109年1月臺教綜(五)字第1090013442號函辦理。

二、行政院於本年1月20日成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該中心於1月21日公布我國確診首例境外移入個案,將疫情等級由第3級提升為第2級,並宣布提升中國大陸武漢市旅遊疫情建議為第3級警告(Warning),提醒民眾如非必要應避免前往當地。

三、為免疫情擴大,提醒寒假、春節期間於中國大陸等疫情流行地區從事旅遊、探親、學術交流等活動,務必對該疾病提高警覺,保持良好衛生習慣,落實各項防護及自我健康管理措施,以降低感染風險,確保個人健康。

四、請運用多元管道加強以下正確防疫觀念:

1、停留於大陸等疫情流行地區期間

(1)落實肥皂勤洗手、咳嗽戴口罩等個人防護措施。

(2)避免出入販售活體動物之市場或當地醫療院所等高風險公共場所。

(3)避免接觸活體動物及動物屍體。

(4)避免食用生肉及生蛋。

(5)如出現類流感(如發燒[≧38℃]、咳嗽等)症狀,應戴上口罩儘快就醫。

2、返國後

(1)返國入境時如出現發燒或類流感症狀,主動告知航

空公司人員及機場港口檢疫人員。

(2)進行14天自主健康管理,如出現上述症狀,應撥打

防疫專線1922,並戴上口罩儘快就醫,就醫時應告

知醫師旅遊史、接觸史及不適症狀等。

(3)生病在家休息,不出門,減少或避免與他人接觸。

(4)咳嗽或打噴嚏時,使用紙巾或衣袖遮住口鼻。

(5)有呼吸道症狀應持續戴口罩。

四、注意疫情相關訊息,可逕至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https://cpd.moe.gov.tw/)、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學生事務及校園安全組網站(http:// 203.68.64.40/ six/main/board1/index.aspx)或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署首頁( https://www.cdc.gov.tw/)查詢「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專區」網站。

公告起訖
活動起迄 --
公告分類 生活輔導與衛生保健
公告單位 學生事務處-衛保組 徐如音
點閱率 1611
附        件 -- 
活動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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