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鼓勵優秀學生繼續升讀本校碩士班,並達到縮短修業年限之目的,訂定「學生修讀學、碩士一貫學程辦法」。
二、修讀109學年度各院系所「學、碩一貫學程」申請時間自109年4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
三、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疫彈性修業機制實施要點,109學年度申請條件請詳閱附件。
四、相關申請資格、審查流程或其他相關規定請逕洽所屬院系所辦公室。
五、待各學系所完成申請、考試程序後,錄取名單將由教務處教務組統一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