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第1學期辦理學雜費減免注意事項
一、.辦理方式
(一).親至大恩館2樓生活輔導組繳件
(二).備齊申請書及相關證件郵寄至台北市陽明山華岡路55號中國文化大學生活輔導組游小姐收
(請於信封註明學雜費減免)
二、收件日期
109年6月15日起至9月7日止(可親自繳件或郵寄)
三、辦理時程
(一).第一批:109年6月15日至7月8日。(2~4年級舊生請於此期間辦理)
(如要辦理信用卡繳差額學費者,請在此期間完成減免繳件才可以列印減免後正確金額之繳費單)
(二).第二批:109年7月20日至9月7日止。(各類轉學生及新生)
四、109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減免,自109年6月15日起,開始上網登錄,詳情請參閱附件之說明,並於6月15日起請同學備齊申請表及證件,至大恩館2樓生輔組繳件(可郵寄)申
請,2~4年級學生請於7月8日前完成申辦。
五、學雜費減免與教育補助費、教育部弱勢助學金、政府各單位之補助(如 農委會之各地農、 漁會、水利會、勞委會、各縣市政府之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退輔會之各縣市榮民服
務處之補助等),僅能擇一申請(減免1年辦2次,請選擇金額較高者辦理,教育部每學期均以電腦連線查核同學有無重複請領,已領取政府其他單位之補助者,其減免將被取消)。
只上網登入而未至生輔組繳交申請表及證件者,視同未申請,同一年級、同一學期只能辦理一次(就讀本校及他校,均列入計算)。
申辦手續齊備,經生輔組初審通過者,109學年度第1學期註冊繳費單內,可扣除減免之金額(不必先繳交),僅須繳交餘額辦理註冊,109學年度第1學期註冊開學日期為109
年9月7日,經初審通過之學生如果在9月7日之前如有申請資格不符(如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喪失資格、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程度變動)或重複請領等情況,請務必主動提出更正,
以免日後產生追繳等情形之發生。
六、欲同時申辦減免及就學貸款之同學,應務必先完成學雜費減免手續,列印出減免完成後之新的繳費單再辦理就學貸款手續(只能申貸減免後之學雜費)
七、本項業務承辦人: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游美金小姐,分機12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