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協助學生度因應嚴重傳染性肺炎衝擊影響,自即日起開放教育部第二梯次紓困金網路申請,即日起至109年7月31日16:00時前(報名以網路報名系統)開放網路申請,請符合資格之同學依規定時限內完成網路申請並於109年7月31日16:00前繳交相關紙本資料(7/31 當日紙本收件以中原標準時間為準)。
(一)申請教育部因應疫情紓困金及校外住宿租金補貼:
1、教育部因應疫情紓困金申請
(1)針對本校本學期具學籍之在學學生,自即日起接受受疫情衝擊影響就學同學疫情紓困金申請,由學校視學生家中經濟受疫情影響之輕重,依據本校現行實施之紓困計畫予以審查後提供紓困協助,申請表單
https://forms.gle/Jws6hprgapkMxfB78
或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eg6WzAmQIQCSrlZO9hvG_8uBYCoq02mEFS-ATvlkIWfjXLAg/viewform?usp=sf_link
(注意須另繳相關附件紙本)。收件暨聯絡人:黃大銓教官 #14705
(2)繳交證明文件:
1、本學期繳費單影本,註明學雜費有無其他減免情形(不含助學貸款)。
2、學生證正反兩面影本(需有本學期註冊章)。
3、全戶(內需有父.母 及 自己)戶籍謄本。
4、學生及雙親共3人之108年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清單及財產歸屬清單(請至各地國稅局稅捐稽徵處申請,含未外出工作/無收入者,仍需國稅局系
統資料紙本正本以為認證之用),請勿以非由國稅局系統印發之108年已報稅之資料充任。
5、申請同學自己 的存摺影本(同網路申請表戶頭)。
6、自109年1月18日起受疫情衝擊影響就學之證明(如:行政院紓困金發放入賬證明)
7、個人 校內外工讀或家長工作 受疫情影響(喪失或短少)證明--重要。
2、「校外住宿租金補貼」放寬補助對象:
(1)前開經學校認定受疫情影響,且108學年度第2學期具有校外租賃住宅事實之學生,應於109年7月31日前向學校提出租金補貼申請;其申請所需文件及審核方式,仍比照原有「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辦理。
(2)108學年度第2學期,已申請「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者,不得重複申請,其餘注意事項,詳見「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之申請書及Q&A。
(3)比照目前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之校外住宿租金補貼額度,補助受疫情影響學生於學校、分校、分部或實習地點之(相鄰)縣市租賃住宅租金,每月酌予補助1,200元至1,800元,一次核發3個月。
相關資訊請自行連結
https://reurl.cc/O13Ney
或
https://reurl.cc/O13Ney
https://sites.google.com/a/pccu.edu.tw/wen-da-lin-ju-fu-wu/home/zui-xin-gong-gao/zuixingonggaojiaoyubuxueshengshenghuojinjishukun--xiaowaizhusuzujinbutieshenqingshuomingjishenqingshubiaogexiazai
收件暨聯絡人:邴守誠教官 #14704
PS:
1.第三梯次受理資料與接受報名。
2.請欲申請同學需先上網填報申請,再將佐證資料繳至軍訓室聯絡人處,資料缺件,或逾期未交資料者,視同放棄不另行通知。
3.正值暑假期間,送繳紙本附件資料時請以紙袋、信封或L夾裝妥,註明 申請人之系級、姓名、連絡電話及email,置於承辦人桌上即可,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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