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化大學 公告資訊系統
校外獎字1091008號-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09年單親培力計畫申請,請於109年9月7日至10月6日前逕自申請。
補助對象:單親家長並符合下列條件者
1.因離婚(含遭配偶遺棄、離婚訴訟中實際獨自扶養18 歲以下子女者)、
喪偶、未婚生子、配偶受徒刑或拘束人身自由保安處分(含強制戒治)
執行中、遭受婚姻暴力與配偶分居之單親,並獨自扶養18 歲以下子女。
遭受家庭暴力單親提出曾經受暴證明(如警方處理家庭暴力事件調查表
或報案單、保護令或判決書影本),並經社工人員轉介申請。
2.就讀國內公私立高中(職)、大專校院並修習學位中(含大學、技職、
師範、體育學院;不含選修課程、學分班、碩士班及博士班)。
3.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超過109 年該縣市最低生活費2.5 倍,且未
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消費性支出1.5 倍。各縣市標準如下︰
家庭總收入計算方式:該縣市家庭總收入標準金額×12 個月×全家人口(申
請者加上及其撫養、同住未滿18 歲以下子女人數)。
4.家庭存款本金平均每人未超過109 年該縣市最低生活費用2.5 倍所計算
之全年金額,存款本金之推算依所得資料利息及當年臺灣銀行全年平均
值一年期定期存款固定利率計算。各縣市標準︰(請見附件)
備註:
1.計畫申請規定,請詳見附件說明。
2.申請者,請於109年9月7日至10月6日前逕自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