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部109年7月22日臺教學(五)字第1090081127C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主管各級學校及所屬機構災害防救要點」已於民國 92 年 10 月 20 日公告實施(https://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FL027706),有關此次修正內容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