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凡在大學學校108學年度上下學期平均成績:。
1.學業:80分以上(含80分)。
2.品行端正,家境清寒者,經政府機關核准之低收入戶四款以上。
備註:
1.獎學金申請辦法,請詳見附件說明。
2.請依規定日期(109年10月31日前)逕寄該會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