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公告主旨 校外獎字第1091080號-澎湖縣109學年度第1學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請於109年10月8日前至生輔組辦理。
內        文

申請資格:

凡設籍本縣並居住六個月以上(戶籍為準)之清寒優秀學生肄業於公私立各級學校(高中、職及國民中小學限在本縣肄業者)並符合下列各款標準及資格者得由學校申請之(一年級上學期新生除外)。

(一)大專、研究所成績:操行成績八十分(甲)、學業成績八十分。

(二)高中職學業成績:高中為七十五分、高職為八十分。

(三)國中成績:各學習領域總平均八十分;且各學習領域均達七十分。

(四)國小成績:各學習領域總平均八十分;且各學習領域均達七十分。。

(五)享有公費、補校、進修部、進修推廣部、空中大學、夜間部及未經政府核准立案學校之學生不得申請。

(六)家境確屬清寒者(以列入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本府專案核准澎湖縣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澎湖縣困苦失依兒少生活扶助及澎湖縣弱勢兒少緊急生活扶助有案者優先)。

五專四、五年級比照大學一、二年級成績計算。五專四年級上學期比照大學一年級新生不得提出申請,就讀它縣市五專一、二、三年級比照高職組需於本縣肄業故不得提出申請。

備註:

1.申請規定及申請表,請詳見附件說明。

2.請依學校規定日期(109年10月8日前)辦理。

3.申辦地點:大恩館2樓生活輔導組洽朱小姐辦理。

公告起訖
活動起迄 --
公告分類 獎助學金、貸款或補助
公告單位 學生事務處-生輔組 朱儒德
點閱率 191
附        件 函.pdf申請要點.odt申請書.ods學生名冊.odt函1.pdf
下載說明:要重複下載檔案,須重新取得下載權。
檔案開啟說明:本校配合政府推動ODF文件標準政策,附件檔案目前僅提供ODF(ODT,ODS,ODP,ODG)與PDF格式,請選擇對應的Microsoft Office程式打開(參考說明)
 
活動資訊 --
相關連結 -- 
 
中國文化大學 公告系統R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