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學期(110.1)學生就學貸款第一批家庭所得查調結果已由財稅中心回覆學校,請同學配合繳交相關資料完成貸款手續。
一、請同學至中國文化大學首頁→學生專區→全部功能→個人檔案→我的記錄→金融記錄→就學貸款申辦記錄查詢審核狀況。
二、經財稅中心查核家庭109年度所得超過新臺幣120萬元之同學,學生個人金融專區就學貸款審核顯示為 兩位子女 ,除非家中有二位子女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才可申請自付利息貸款,不符資格者應補繳學雜費。
如要辦理在學期間按月自付利息貸款,須繳交其他兄弟姐妹之「在學證明」(因多校學生證已不蓋註冊章,銀行要求繳交「在學證明」,請手足至就讀學校負責註冊之單位申請)並至附件下載填寫自付全額利息切結書(如附件)於110年11月8日前繳回生活輔導組。
如家中無其他兄弟姐妹就讀高中以上學校或不辦理自付利息貸款者,應於110年11月8日前至生活輔導組取消貸款並領取繳費單至大恩館11樓出納組(9:00~16:00)繳清學雜費。
三、經財稅中心查核家庭109年度所得超過新臺幣114~120萬元之同學,應自付半額利息,學生個人金融專區就學貸款審核顯示為 自付1/2利息
如要辦理在學期間按月自付半額利息貸款,須至附件下載填寫自付半額利息切結書(如附件)於110年11月8日前繳回生活輔導組。
如不辦理自付半額利息貸款者應於110年11月8日前至生活輔導組取消貸款並領取繳費單至大恩館11樓出納組(9:00~16:00)繳清學雜費。
四、如對所得超過有疑慮之同學請至各地國稅局或稽徵處申請109年度綜合所得各類所得清單,若未超過標準應至生活輔導組申請更正。
五、就學貸款屬兩位子女或自付半額之同學如有申貸書籍費、住宿費同學應完成繳交切結書書手續,才會收到書籍費、住宿費之撥款。
六、檢附相關檔案:
1.就學貸款切結書(自付半額利息)
2.就學貸款切結書(自負全額-兩位子女)
業務承辦人:學務處生活輔導組劉先生
聯絡電話:(02)2861-0511分機1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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