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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獎字第1101144號-財團法人臺北巿九如禪林基金會110年第一屆清寒弱勢優秀學生獎助學金,請於110年12月24日前至生活輔導組申請。
申請資格:
- 大專院校大學部在學生。
- 領取110年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金,所得級距為第四級或第五級。
- 最近一學年平均成績達85分以上,或為全班名次前3名。
- 德行成績80分或甲等以上,且無重大不良紀錄(記過及刑事紀錄)
- 本獎學金可每年度申請,入選者如評分同分,以領取過本獎學金者優先。
備註:
1.申請規定,請詳見附件說明。
2.請依學校規定日期(110年12月24日前)辦理。
3.申辦地點:大恩館2樓生活輔導組洽朱小姐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