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校自6月7日起公告受疫情影響之學生,可檢具證明文件申請疫情紓困金,申請案件本校係採分批審核方式辦理,申請者如證明文件齊備,本校緊急紓困金審核委員會於6月28日及7月19日,分批審核完第一批及第二批申請案,而後正辦理相關請款程序。
二、本校審核之第一批及第二批案件結果如附檔;申請案件如有缺件者將不予審核,請缺件者盡速依照學校公告所列應繳資料文件進行補件,以免損及自身相關權益,亦俾便後續相關審核作業,缺件者因無證明文件佐證將不予審核。
三、另有學生僅於線上填寫申請表並未繳附相關證明文件或相關證明文件未繳付齊全,若有以上情況均無法審核,尚請有申請缺件之學生盡速繳齊補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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