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本校選課辦法第五條第九項規定:同一課程修習及格或已辦抵免,不得重複修習。
【重要】於109(2)學年度修習CB43密集英語(一)、CB44密集英語(二)成績及格並於110(1)學年度第1階段選同樣課程者,將於第2階段選課前逕行刪除所選課程。
※ 請同學務必登入【學生專區】→【選課清單】確認課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