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生申請就學貸款及學雜費減免者住宿費不受限於9月14日前須完成繳費

一、住宿生如果有申請就學貸款及學雜費減免同學,其住宿費不受限於9月14日前繳交,待完成申請作業後再去列印繳費單繳交剩餘費用。



二、辦理宿舍報到入住手續時請告訴宿舍管理員「我有辦理就學貸款或學雜費減免」即可順利入住。



三、住宿費繳費方式不論為何,入住時請出示繳費證明即可(辦理就貸及學雜費減免同學除外)。


公告資訊
公告時間 2021/09/11~2021/10/09
公告分類 生活輔導與衛生保健
公告單位 學生事務處-生輔組  陳淑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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