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化部文化資產學院」(以下簡稱文資學院)為文化資產局所設立之虛擬式學院,以人才培育為宗旨,透過公私資源整合及經費補助機制,有系統推動與全國產、官、學、研、民攜手合作各項文資人才培育計畫;補助類型依培育人才個別屬性區分為不同群組,補助內涵並適時配合本局政策進行調整。
二、文資學院補助對象包括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公私立學術研究機關、專業團隊及民間團體。明(111)年規劃補助教學、研發及推廣計三大群組,相關重點摘要說明略下:
(一)教學群組:每校以申請一案為原則,本(110)年已受本局補助多年期學程於明年仍持續執行之學校不能申請新案。學程內每年度課程與文化資產議題相關者(一般基礎性或專業性等課程導入文資內涵或案例應用等亦可計入)須占當年度課程數70%以上。
1、每校以申請一案為原則,本(110)年已受本局補助多年期學程於明年仍持續執行之學校不能申請新案。
2、學程內每年度課程與文化資產議題相關者(一般基礎性或專業性等課程導入文資內涵或案例應用等亦可計入)須占當年度課程數70%以上。
(二)研發群組:每一計畫主持人僅能申請一案。
(三)推廣群組:補助類型為中小學生文資教育課程,主題須結合在地文化或文資特性並有課程產出;單位申請時須附上擬合作中小學之合作意向同意書。
三、三大群組計畫徵件內容請逕自文化資產學院網站新網址(https://coch.boch.gov.tw/)下載。
四、申請方式:一律採線上申請,申請完成後並需函知本局。
(1)線上申請時間:110年10月13日(三)至11月3日(三)17:00止。
(2)公文:線上申請完成並確認成功上傳後,須來函向文資局提出正式申請(公文即可,不需附申請資料),公文截止收件時間為110年11月5日(五)。
(3)註冊:請提前至本網站註冊,須審核身分者須兩個工作日開通,不含假日。
五、本次計畫徵件,教學群組以每校提出一件申請案為原則,請有意申請之教師,於110年9月30日前通知研發處產學組林小姐(分機17806);若超過限制,將召開會議協商。
申請機構須於110年11月5日前備函向文資局提出正式申請,請有意申請之教師,於10月29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俾利本處辦理後續相關行政作業。
六、檢附文化資產局來函及三大群組徵件說明。如有疑義,請逕洽文資學院:電話:04-22177777分機6606黃專員、分機6611林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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