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公告主旨 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1年教育部文藝創作獎自3月2日起開始徵件,請所屬踴躍參加。
內        文

一、參選資格:教師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專任、兼任及退休教師,並領有教師證書或立案學校之聘書。學生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外各級學校在學學生。
(一)教師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專任、兼任及退休教師,並領有教師證書或立案學校之聘書。
(二)學生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外各級學校在學學生。
二、徵選組別與項目:教師組:戲劇劇本-現代戲劇劇本及兒童戲劇劇本短篇小說散文詩詞-新詩童話學生組:戲劇劇本-現代戲劇劇本及兒童戲劇劇本短篇小說散文詩詞-新詩
(一)教師組:戲劇劇本-現代戲劇劇本及兒童戲劇劇本短篇小說散文詩詞-新詩童話
1、戲劇劇本-現代戲劇劇本及兒童戲劇劇本
2、短篇小說
3、散文
4、詩詞-新詩
5、童話
(二)學生組:戲劇劇本-現代戲劇劇本及兒童戲劇劇本短篇小說散文詩詞-新詩
1、戲劇劇本-現代戲劇劇本及兒童戲劇劇本
2、短篇小說
3、散文
4、詩詞-新詩
三、注意事項:獲本獎特優者,次屆不得參加同一項目,係指同一項目而言;次屆即為次年。故不論隔年次輪替徵賽之「現代戲劇劇本及兒童戲劇劇本」、「傳統戲劇劇本」同屬戲劇劇本項下;「新詩」、「古典詩詞」同屬詩詞項下。
四、參選受理期間:自111年3月2日起至111年4月13日截止,採取先線上報名(網址:https://web.arte.gov.tw/philology/)後掛號郵寄送件方式辦理,截止日以郵戳為憑。親送者必須於截止日下午5時前送達。
五、收件地址: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066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3號);聯絡電話:02-23110574分機251。
六、另,為擴大宣傳效益,請協助將本獎網址連結於貴單位網站。

公告起訖
活動起迄 起 - 2022/3/2 09:00
迄 - 2022/4/13 17:00
公告分類 活動及競賽
公告單位 研究發展處-企劃組 張美姿
點閱率 643
附        件 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函.pdf教育部文藝創作獎實施要點.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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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資訊 --
相關連結 http://web.arte.gov.tw/phil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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