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理111學年度波蘭政府獎學金

波蘭教育科學部國家學術交流總署(簡稱教科部)與該部所屬公立大學合作設置本獎學金,續領獎學金生向科教部所屬公立大學申請免學被就讀碩士學位學程,受獎新生赴教科部指定大學附設語言中心就讀波蘭語課程,科教部按月依在學事實核發受獎生獎學金。



本校可推薦名額:5名

教育部甄選名額:16名



申請時程



校內申請截止日期:111年2月17日

通知校內面試日期:111年2月18日

校內面試時間:111年2月21日

通知結果:111年2月22日

資料繳交:111年2月23日

教育部面試時間:111年4月



校內申請連結:https://forms.gle/8D9Rxit5zeCLUob57



課程選讀類別:

(一)波蘭語言文化課程:以語言學習及文化體驗為主,如欲在波蘭攻讀學位之碩士班(含)以上的學生不得申請。

(二)波蘭語先修課程:培訓受獎新生以波蘭語學習專業學科課程的能力為主,含語言課、波蘭概論、歷史、地理、數學等科目,此方案適用於112學年度欲在波蘭攻讀碩士學位者申請。



獎學金待遇:

1. 學費全免

2. 

a. 波蘭語言文化課程:每月1,500茲羅堤

b. 波蘭語先修課程:每月1,700茲羅堤

3. 機票費用:往返台灣最直接行街航程經濟艙機票以張,每人以申請補助乙次為限。未修滿1學年課程者,反成機票須自理,不予補助。

4.生活費:在波受獎研習期間每月生活費100美元,1次發1年(110年10至112年6月);修滿1學年課程者,始得請領(生活補助費以新台幣核發,匯率以1:30元計算)。



申請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於我國立案之公私立大學畢業,取得學士以上學位證書。

(三)具下列語言能力條件之一者:

1. 曾於大專校院修習波蘭與課程1年以上並取得正式學分者。

2. 曾於大專校院修習英語課程1年以上且英語平均成績達80分者。

3. 取得CEFR與各項英檢對照表B2級所列任一機構之語言檢定證明。

(四)獲獎後能具結保證於受獎期間不非法打工、不擔任與學生身分不符之職務(務必遵守波蘭相關出入境級居留規定)。

(五)未曾領取過本獎學金。



應繳文件:

申請資料請依序排列,於各頁面底端中央位直加註頁碼。

(一)報名表

(二)個人簡歷(以波蘭文或英文撰寫,至多限兩頁面A4篇幅)

(三)讀書計畫(以波蘭文或英文撰寫,含選擇赴波蘭就讀之學習動機)

(四)最高學歷英文畢業證書、英文歷年成績單(110學年度大學應屆畢業生請於111年7月前繳交畢業證書)

(五)碩士班(含)以上英文在學證明(申請選讀波蘭語言文化課程者加腳此份文件)。

(六)符合資格之語言能力證明。

(七)推薦信1 封(以波蘭文或英文撰寫)

(八)個人經歷或傑出表現之說明或證明文件(無則免)



獎學金合作學校列表:https://www.gov.pl/web/edukacja-i-nauka/uczelnie-publiczne

(Wykaz uczelni publicznych nadzorowanych przez Ministra właściwego ds. szkolnictwa wyższego - Państwowe Wyższe Szkoły Zawodowe)



 


公告資訊
公告時間 2022/01/21~2022/02/17
公告分類 獎助學金、貸款或補助
公告單位 國際暨兩岸事務處-國合組 陳筠晰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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