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高雄市政府>>
為有效整合產官學資源,建立公部門與學術研究機構之合作關係,提供大學院校學生參與市政運作之學習與觀摩機會,增進雙方實務與學術經驗交流。
一、實習對象:限設籍高雄市學生。
二、學習內容:市政運作實務。詳見附件實習需求表
三、學習日期及時數:大學院校暑假期間,學習時數至少達 80 小時。
四、費用:市政學習期間不支給薪資、津貼、工讀金、膳宿、交通等費用。
五、研習單位遴選方式:由高雄市政府公務人力發展中心(下稱人發中心)彙整市政主軸與局處發展重點及需求,函送各大學院校參考,該校學生可據以選定學習局處後,學校將名單送人發中心進行後續作業。
六、證書核發:學生學習完畢,時數達80小時以上(含)者,以市長名義核發學習證書,惟學習時數以學習生實際參與專案時數核計
※請於111年3月21日前將申請表繳至大孝204職涯發展與校友服務組,逾時不受理。(專案負責人請填寫能配合實習期間聯絡之系所相關老師)
※請系所或自行務必投保實習保險。
地址:813702高雄市左營區崇德路801號
承辦單位:公務人力發展中心研究組
承辦人:張佳雯
電話:07-3422101#502
電子信箱:ka857@kcg.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