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學部學生申請111學年度修讀「輔系 / 雙主修」時程如下:
※ 學生申請時間 : 111/04/18 09:00 - 111/04/22 16:00。
※ 學生確認輔雙系所時間 : 111/05/11 09:00 - 111/05/12 16:00(只要有申請的學生,皆須選擇)。
※ 輔雙結果公告 : 111/05/16 09:00(查詢路徑:學生專區→個人資料→學籍資料)。
二、109學年度起,輔系雙主修全面改由線上申請,加修科系如需要繳交審查資料,請於申請表單時上傳完整的附件(一旦送出表單則無法修改;如欲修改附件,請撤銷原表單並重新申請),未依規定繳齊審查資料視同申請程序未完成,線上申請流程詳如附件1。
三、若本系課程名稱與加修「輔系/雙主修」名稱相同,是否免修或另補修學分,請洽各加修學系;「輔系/雙主修」必修科目表請自行下載(路徑:行政單位→教務處→教務組→大學部輔/雙必修科目)。
四、檢附本校「修讀輔系(所)辦法」(附件1-1)及「修讀雙主修辦法」(附件1-2)。
五、大學部學生111學年度輔系(附件2)及雙主修(附件3)申請條件一覽表。
六、於107學年度起具「輔系/雙主修」資格之學生,於具資格後修習課程將不收取學分費,惟單獨開班應繳交學分費;學生因修習輔系/雙主修而延長修業年限,延長修業年限期間應依本校學雜費收費標準繳交相關費用。
七、自107學年度起,具輔系雙主修資格者,學分上限修正為28學分,可申請加修1科(不限學分數,但僅限申請輔系雙主修科目);並調整選課及人數過多之課程分班分組之優先順序。
八、若加修學系課程有異動須依當年度開課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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