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本校學術研究成果獎勵辦法(111.1.5行政會議修正通過),各類學術研究成果獎勵之申請與審查:
- 研究論文:應於研究論文收錄於資料庫之下一學期結束前,填妥申請表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論文紙本等),交由系所、院主管查證後,提出申請送研究發展處辦理複核。
本學期為學術研究成果獎勵辦法新舊過渡期,論文之申請期限得依舊法於發表後之一年內,自下學期起申請時限依新規定辦理。
- 專書、藝術及設計創作及體育成就:由申請人於符合獎勵事項發生之下一學期結束前檢附相關文件,送請院評會審查通過後,連同審查之會議紀錄送研究發展處辦理複核。
- 專利:應於專利發表之下一學期結束前,由申請人檢具專利證明書之影本等,交由系所、院主管查證後,提出申請送研究發展處辦理複核。。
- 研究計畫獎勵 、指導本校學生獲科技部大專生研究計畫 、指導本校學生獲科技部大專生研究創作獎者由研究發展處主動辦理。
- 申請案務須檢附教師成就登錄紀錄表。
二、申請辦法及相關表格如附件,亦可至本處網站>獎勵與補助>獎補助常用表單-下載使用。(聯絡人:王黎雪組員 分機:19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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