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
(一)設籍本縣,並在國內大學、獨立院校、專科學校及高中(職)校之學生(不含夜校、補校、研究所、實習生、在職進修、空中大學)。學業平均成績八十分以上及操性成績八十分以上(學業平均成績及操性成績為等第者,需檢附學校成績等第與分數換算對照(應)表,如無操行量化成績者,需檢附無申誡(警告)以上懲處之成績證明書正本以資證明)。
(二)高中(職)、五專、大學(含二專、二技、四技)一年級新生於第二學期起始可申請,畢業當學期成績亦不得申請。
(三)專科學校五專制,一、二、三年級學生屬高中組,四、五年級學生屬大專組。
二、.申請方式:
(一)本獎學金僅開放網路申請(以其他方式申請者,不予受理):
備註:
1.申請規定及申請表,請詳見附件說明。
2. 請依規定時間上網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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