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對象:博碩士新生及大一新生
二、申請日期:111年8月16日至8月23日下午23時30分(逾時視同放棄)
三、申請條件:
(一)一般生(採上網申請):籍設台北市、新北市者不得申請(新北市僅坪林區、瑞芳區、貢寮區、萬里區、金山區、石門區、三芝區、平溪區及雙溪區等地區可申請),其餘縣市學生皆可上網申請,並採電腦抽籤作業。(戶籍依據大考中心留存之資料為主)
(二)特殊生(證明文件審核):含身心障礙生(限學生本人)、低收入戶生、中低收入戶生及籍設離島學生,請將身心障礙手冊、低收入戶證明、中低收入戶證明或離島生全戶戶口名簿等相關證件影本,填妥系別、姓名、學號、聯絡電話及『申請宿舍』等字樣,於111年8月23日前傳真至02-28613053,經查核資格符合者,得以優先分配床位,審核結果請http://www.pccu.edu.tw/→學生→校園服務/財務服務/學雜費明細查詢,若有一筆「住宿費」產生,即表示已申請到宿舍,請無須再上網申請;若資格不符者,將另行通知。
四、申請網址:http://www.pccu.edu.tw/ →本校學生→申請/報名作業→學生宿舍申請作業。
五、抽籤作業:111年8月24日下午3:00於本校大恩館307教室電腦公開抽籤,屆時歡迎家長及同學出席觀摩。
六、結果查詢:111年8月24日下午3:15後,請上http://www.pccu.edu.tw/ →學生→申請/報名作業→學生宿舍申請作業網頁查詢。
七、床位放棄:因故放棄床位者,請寫上「放棄床位切結書」字樣及系級、姓名、學號及聯絡電話等內容,並於111年9月11日前傳真至02-28613053。
八、費用繳納:請參考第10頁方式於辦理報到入住前完成住宿費繳費(申請就學貸款及學雜費減免同學不受此限,宿舍報到入住時請告訴宿舍管理員:「我有辦理就學貸款或學雜費減免」,即可順利入住。)另上網抽中床位同學可自行下載列印住宿費繳費單,住宿費請依下列方式繳納:
(1)持繳費單直接至中國信託銀行臨櫃繳費。
(2)ATM(自動櫃員機)選『繳費』轉帳方式。
(3)至各大銀行或郵局跨行匯款。
九、入館報到:住宿同學入館報到時間自111年9月3日起至111年9月18日直接向各館樓宿舍輔導員辦理報到入住,報到時得出示繳費證明始可完成入住手續,
十、注意事項:學生住宿係屬團體生活,凡患有心臟病、精神病及其他傳染疾病者,請自行考量在不妨礙大多數同學情況下申請宿舍,惟請先行提出,俾能獲得較多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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