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公告主旨 中國文化大學學生自治組織與社團防疫重要公告,請詳閱。
內        文

 中國文化大學學生自治組織與社團防疫措施指引如下,詳細內容如附件。

  1. 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COVID-19(武漢肺炎)』因應指引:公眾集會、教育部「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防疫期間辦理短期營隊、推廣教育課程等大型活動說明」及因應武漢肺炎臺北市政府活動辦理規範辦理。
  2. 室內、外課外/社團活動:
    1. 活動風險評估:依教育部指示,活動主辦單位應依附件教育部提供之「教育單位防疫計畫檢核表」進行活動風險評估,並進行完善之防疫配套措施。
    2. 集會活動應落實體溫量測、全程佩戴口罩及手部消毒
    3. 活動過程中避免飲食,如有飲食需求,應規劃用餐區,並落實清消
    4. 有關跨校際之交流、活動,得於落實校園防疫規定及參與人員防疫措施下開放辦理,並應將參與人員及工作人員造冊,落實實聯制。
    5. 集會活動有授課教師進行授課時,建議佩戴口罩,倘有特殊教學需求者,得以透明口罩代替;學生應全程佩戴口罩且落實手部消毒,上課期間禁止飲食。
    6. 表演藝術活動:
      1. 除歌唱、舞蹈或吹奏類樂器類活動外,其他項目學生均需全程佩戴口罩,並請酌以調整練習時間,避免因長時間佩戴口罩造成不適(註:如有心血管疾病或呼吸道過敏體質者,應避免參加)。
      2. 考量歌唱、舞蹈或吹奏類因排練需要無法全程佩戴口罩,得於演唱、跳舞或演奏時暫時脫下口罩,但應隨身攜帶口罩,如本身有呼吸道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3. 以使用個人器材(樂器、戲服、表演服裝等)為原則,吹奏類應使用專屬樂器(吹嘴等),不得共用;戲劇類使用之麥克風以專人專用為原則。
    7. 如於學校從事運動時,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口罩,如本身有呼吸道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佩戴口罩。
    8. 校內、外課外活動報備上傳活動企劃書時,應增加「防疫計畫」之執行措施,並填報紙本「教育單位防疫計畫檢核表」,交給社團行政輔導老師檢核,資料完備後得核准辦理活動。
    9. 各社團辦理活動(包含社課)採「自主管理制」,落實「實聯制簽到」,做為後續追蹤之依據;活動結束後,將教室檢核表繳回課外組外信箱存查。
    10. 活動必須於21:30前結束,2200前必須全部人員離開館樓,無特殊原因(需上報告書簽准)不開放夜間留校與夜宿
    11. 室內集會活動需確認環境之空氣流通狀態,建議開啟門窗通風,惟活動後須確實關閉門窗;大雅館社團聯合辦公室有對外窗的空間要「開窗」,增加空氣流通。
  3. 校外教學、研習及交流活動: 
    1. 疫情升溫或情況特殊時,應避免辦理過夜活動。所有校外或校內夜宿等過夜活動須核准後始得辦理,並應於辦理14日前進行活動報備及提報防疫計畫書與教育單位防疫計畫檢核表;工作人員及所有參與者須提供完成新冠疫苗追加劑(第三劑)接種滿14日證明,始得參加活動。同時,請務必下載使用「臺灣社交距離」APP
    2. 活動所簽訂合約須加註「本合約如因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CDC)、各縣市政府第一級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或中國文化大學之指引及決議,以致未能履行契約即應終止合約,且無條件退回合約所支付之保證金及其相關費用」。
    3. 辦理校外教學及戶外教育等活動,應佩戴口罩並留意景點、住宿地點規劃等;惟於山林或海濱之活動,依指揮中心最新公告辦理。
    4. 如有搭乘交通工具(如遊覽車),應依交通部「遊覽車客運業防疫管理措施」相關規定辦理。
    5. 依活動行程規劃,提醒師生遵循教育部「公私立社教機構防疫管理指引」、交通部「國家風景區管理措施」、「觀光遊樂業管理措施」、「旅行業辦理團體旅遊管理措施」、「旅宿業餐廳提供內用服務管理措施」、教育部「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因應COVID- 19 防疫管理指引」、「游泳池因應COVID-19 防疫管理指引」等相關防疫管理措施及指揮中心公告辦理。
    6. 相關餐飲事項,請依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及「餐飲業防疫指引」辦理。

 

  1. 過夜營隊活動指引: 
    1. 校外或校內夜宿等過夜活動(例如迎新宿營、登山等)須核准後始得辦理,並應於辦理14日前進行活動報備及提報防疫計畫書與教育單位防疫計畫檢核表。
    2. 工作人員及所有參與者須提供完成新冠疫苗追加劑(第三劑)接種滿14日證明,並於活動前一日出示快篩陰性證明,始得參加活動。
    3. 活動舉辦前須備妥所有參與者名冊資料,包含:學號、姓名、性別、年齡、聯絡電話/手機、身分證號(居留證/護照)、現居地住址(住家、宿舍或校外賃居)、校內宿舍房號(大倫、大莊、大慈、大雅館或國際學舍)、同桌用餐人員姓名、同寢人員姓名。
    4. 活動前務必準備2劑快篩,1劑於活動前一日使用,如檢測呈陽性反應不得參加活動,並即時回報活動工作人員;另1劑於活動結束返家(或返回宿舍)後立即使用,並應即時回報檢測結果給活動工作人員。
    5. 活動中若有不適症狀,應立即實施快篩檢測。若為陽性,臺灣本地生須立即返回戶籍地/住家,即使為住宿生亦不得再入校;境外住宿生須立即通報衛保組及生輔組,安排入住隔離宿舍進行隔離。此外,須由營隊活動工作人員回報確診者之同桌用餐人員、同寢人員資料給課外組行政輔導老師,以便進行防疫通報。
    6. 確診者、同桌用餐人員、同寢人員將由學校提供快篩劑,請於隔離結束之後再到課外組簽名後領取。
    7. 疑似症狀處理指引如下:
      1. 事前告知:於活動報名表或行前通知告知參與者及家人活動因應確診人員之流程。
      2. 參與者出現疑似症狀:如活動參與者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嗅味覺異常、腹瀉等明顯症狀,請其中斷活動,並協助進行快篩,過程中請其全程配戴口罩,快篩時須於獨立空間,避免與他人接觸。營隊參與者確診及相關規範處理流程圖如附件。
      3. 快篩結果判定:
        1. 如快篩結果為陰性,但症狀明確,強烈建議仍請其回家,以預防短期內陰轉陽。
        2. 如快篩結果為陽性,請填寫學校官網防疫專區之確診通報單」,並通報課外組行政輔導老師,隨後立即通知確診者家人或防疫計程車前來接送返家。
      4. 活動中止:若有快篩陽性個案,因確診傳染風險性高,建議應立即中止辦理活動,活動主辦方依原規劃協助同學返回學校或居住地。
      5. 確診者及密切接觸者:
        1. 確診者如是臺灣本地生需通知家長接回;無法接回者,防疫計程車車資需由乘車者自付。
        2. 確診者如是境外住宿生則立即通知生輔組,以便安排隔離寢室入住,並由學生自付防疫計程車資返校入住隔離寢室。
        3. 活動期間同住室友屬密切接觸者,臺灣本地生應返家,惟密切接觸者需由確診者通報,方可由衛生局發送居家隔離通知;密接者如為境外住宿生則比照(B)程序處理。
        4. 共同用餐者應為自主應變管理對象,故活動用餐時應固定座位,以利後續追蹤用餐者名單。
    8. 衛教宣傳: 
  •  (1) 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自主防疫期間(包含3+40+7居家隔離政策執行期間),禁止來校參加活動
  • (2) 工作人員與參加者若有發燒,應退燒後至少 48 小時才可參加集會活動;如集會活動辦理當日未達此標準,應禁止參加活動。有呼吸道症狀者,應儘速就醫後在家休養,勿參加集會活動。
  • (3) 減少物品共用傳遞或肢體接觸,如紙筆簽到、圍圈牽手,如無可避免請在每次使用前後以滅菌酒精消毒器具與個人雙手。
  • (4) 針對社辦及活動現場經常接觸之表面(如桌椅、地面、門把)應有專責人員於活動前進行消毒清潔,學校於大恩館川堂免費提供消毒水及次氯酸水,請準備不透光之容器取用。

 

公告起訖
活動起迄 --
公告分類 社團
公告單位 學生事務處-課外組 李信賢
點閱率 1328
附        件 學生自治組織與社團防疫措施指引(V8)-11109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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