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公告主旨 111學年度第1學期研究發展處受理學生考取專業證照獎勵案至111年11月30日(星期三)止,請有意申請者於受理截止日前依說明辦理申請事宜。
內        文

說明:

一、 依據「中國文化大學學生考取專業證照獎勵辦法」辦理。

二、 申請資格: 

(一) 本校具正式學籍之在學學生及畢業一年內之校友(僅限取得畢業證書方得報考之證照)。

(二) 申請人應於取得證照後半年內向所屬系所提出申請,未於期限內提出申請但未逾一年,經審查通過後,得視當年度獎勵經費餘額,酌予獎勵或不予獎勵;逾期一年者不予獎勵。

(三) 入學前考取之證照及列為畢業門檻之證照,不適用本辦法。語文能力檢定之獎勵則依本校「學生就學獎補助辦法」辦理

三、 證照獎勵級別及獎勵金額: 詳如「中國文化大學學生考取專業證照獎勵辦法」第三條說明。。

四、 審核程序: 

(一) 符合獎勵資格者,應就本校「學生考取專業證照獎勵辦法」及系/所及學院獎勵辦法擇一提出申請,同一證照之獎勵以申請乙次為限,已獲校內其他相關獎勵者不得重複申請,若有不實需退回全額獎勵金。

(二) 系所初審通過後請將學生申請資料(包括獎勵申請表、收據、證件黏貼表、證照影本)一併送至研究發展處進行複審。

(三) 符合獎勵條件之申請案,由研究發展處簽陳校長核定後,辦理後續獎勵金核發作業;必要時得送學術發展委員會審議。

五、 申請辦法及相關表格: 如附件或至研發處網站>獎勵與補助>獎補助常用表單下載使用。

六、 收件日期: 111學年度第1學期研究發展處受理學生考取專業證照獎勵案至111年11月30日(星期三)止。若逾期提案者將依本辦法第二條(二)說明,符合申請資格者將列入111學年度第二學期申請案辦理。

七、 聯絡人:  研究發展處研評組  須培瑋  分機19101  Email:xpw@ulive.pccu.edu.tw

公告起訖
活動起迄 --
公告分類 其他
公告單位 研究發展處-研評組 須培瑋
點閱率 5884
附        件 中國文化大學學生考取專業證照獎勵辦法(105.6.1).pdf1.學生考取專業證照獎勵申請表(111.09.06).pdf2.證件影本黏貼表(111-1).pdf3.中國文化大學人員收據(11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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