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5月5日(郵寄者以寄件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 理;建議儘早報名,以利需補件時能及時通知及補件完成),
報名方式:
- 至花蓮縣全球資訊服務網(https://www.hl.gov.tw/)或花蓮縣勞工E 網(https://labor.hl.gov.tw/Default.aspx)下載並詳閱簡章、各單位 工讀職缺及需求條件後,填妥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掛 號郵寄或親送至: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後路8號,花蓮縣政府社會 處勞資科收,信封上請註明「報名暑期工讀」,並請於寄出3日後 來電確認報名文件是否送達,(03)8227171分機390、391、396 林小姐,如未確認報名情形,責任自負。
- 每位報名者原則上最多僅能選擇3項職缺(依職缺代碼區分)面 試,每一局處(職缺代碼之英文編碼相同者)限填1職缺,身心障 礙者除身心障礙者職缺外亦可選擇其他職缺。
- 補件規定:報名資料若有缺漏將以電話或簡訊通知補件,最遲需 於112年5月10日下午5時前完成補件,逾期未完成補件視同放棄。
適用對象如下:
- 設籍花蓮縣:設籍4個月以上,以112年4月1日前計算。
- 國內各大專院校一年級以上及研究所一年級升二年級之在學學生:
- 1、大學含四年制技術學院需一年級以上在學學生。
- 2、二年制技術學院或二年制專科學校(一年級升二年級)。
- 3、五專須四年級以上學生(四年級升五年級)。
- 4、研究所一年級升二年級學生。
非計畫適用對象:
- 1、大學(專)延畢生。
- 2、應屆考上大專校院。
- 3、應屆畢業生。
- 4、夜校生。
- 5、空中商專或空中大學學生。
- 6、在職進修或假日進修部學生。
- 7、已參與本縣106年及111年度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者(含中途離職),不重複錄用。
112年度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報名資格及注意事項詳參報名簡章、報名表件及工讀職缺,可至花蓮縣全球資訊服務網最新消息(http://www.hl.gov.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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