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1. 15 歲以上至 24 歲以下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大學部在學學生。(民國 88 年 9 月 2 日以後至民國
98 年 9 月 1 日以前出生者)
2. 本國人民:持有中華民國身份證者。
3. 現正或即將就讀 112 學年度高中職、大專院校及進修學校大學部(我國認定之正規教育系統
發給之正式學籍在校學生,但不含研究生、學分班)。
4. 具經濟困難者。
5. 需經由學校老師、社工或輔導等專業人員提供紙本推薦函。
6. 每戶補助不得超過二人。
7. 為開放更多有需求之學生申請,已經申請通過本計劃資助金者不得重覆申請。
備註 : 助學計劃申請規定,請詳見附件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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