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1.凡就讀桃園巿以北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專科、大學部學生。 2.全年度學期操行80分以上,各學科平均75分以上。 3.家境清寒或突遭變故者須被幫助的學生。 4.限本學年度未領有其他獎助學金者。 5.特殊情況者另議。
備註:
1.申請辦法,請詳見附件說明。
2.請依學校規定日期(113年12月24日前)辦理。
3.申辦地點:大恩館2樓生活輔導組洽朱小姐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