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備兵入營順序係依據「徵兵規則」第 5 條規定,以出生年次之 先後,與其役別、軍種主要兵科及抽籤號次徵集之,並由戶役政資訊系統依前揭規定自動選員辦理。
二、113 年為配合國軍新兵訓練容量,並利役男生涯規劃,內政部役政司規劃辦理「113 年應屆畢業役男入營時程申請措施」,請應屆畢業須服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役男按個人生涯規劃,於申請期限內登入內政部役政司全球資訊網站https://dca.moi.gov.tw/chaspx/news.aspx?web=221提出申請,網路申請期如下:
(一)第一時段:優先入營
網路申請期間:113年5月10日上午10時起至113年6月11日下午5時止。
放棄期間:113年5月10日(星期五)上午10時起至113年9月30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
(二)第二時段:未申請優先或延緩入營
「優先入營」役男徵集完畢後,即接續徵集。
(三)第三時段:延緩入營
1.申請期間:
陸軍:113年7月1日(星期一)上午10時至113年11月29日(星期五)下午5時。
海軍艦艇兵、海軍陸戰隊及空軍:113年7月1日(星期一)上午10時至113年10月31日(星期四)下午5時。
2.放棄期間:
陸軍:113年7月1日(星期一)上午10時至113年11月29日(星期五)下午5時。
海軍艦艇兵、海軍陸戰隊及空軍:113年7月1日(星期一)上午10時至113年10月31日(星期四)下午5時。
2.第一時段「優先入營」及第二時段「未申請優先或延緩入營」役男徵集完畢後,即接續徵集。
三、實際入營月份會因各時段申請人數多寡及軍種兵科訓練流路不同而定。
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將依「優先入營」、「未申請 優先或延緩入營」及「延緩入營」時段依序徵集,且每一時段仍將按役男出生年次(83、84…………93)、抽籤日期及軍種兵科籤號先後順序分批安排役男於1年內入營服役。如有問題可洽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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