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凡國內外公私立大專院校及研究所(含佛學院高級部、佛學研究所。大學須二年級以上,五專須四年級以上)在學學生,112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八十二分以上,操行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者。(不含選修生、空中大學、社區大學學生)
備註:
1.申請辦法,請詳見附件說明。
2.請於113年9月30日前逕向該會辦理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