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1.15歲以上至24歲以下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大學部在學學生。(民國89年9月1日以後至民國99年9月1日以前出生者)
2.本國人民:持有中華民國身份證者。
3.現正或即將就讀113學年度高中職、大專院校及進修學校大學部(我國認定之正規教育系統發給之正式學籍在校學生,但不含研究生、學分班)。
4.具經濟困難者。
5.需經由學校老師、社工或輔導等專業人員提供紙本推薦函。
6.每戶補助不得超過二人。
7.為開放更多有需求之學生申請,已經申請通過本計劃資助金者不得重覆申請。
備註 :申請規定,請詳見附件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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