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揭核定名冊(如附檔),可另至國科會學術補助獎勵查詢網頁,點選「大專學生研究計畫」查詢。
二、申請學生可至國科會學術研發服務網以個人帳號密碼登入,點選「執行中計畫」(核定補助者)/「歷年計畫查詢」(未獲推薦者)項下之計畫名稱後,再點選「瀏覽申請案審查意見表」查閱審查意見。
三、計畫執行期間為自113年7月1日至114年2月底,補助案之經費報銷及研究成果報告繳交事宜,請確實依國科會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四、每位學生每月補助研究助學金新臺幣6,000元,八個月計新臺幣四萬八千元,由研發處統一請款撥至學生專區之帳戶;個案核定之耗材費,則由指導教授或學生依規定自行辦理採購請款。
五、核定名冊中若有於執行期間資格不符或因故無法執行研究計畫(因畢業、退學等不具大專學生資格,或休學,或無法從事研究之事實等情形)請依上開要點第十點規定,預先通知研發處以便向國科會辦理註銷或中止計畫。
六、計畫執行完畢欲參加研究創作獎評獎,請學生務必於執行期滿後一個月內(114年3月底)至國科會網站線上繳交經指導教授確認之研究成果報告,逾期繳交不列入評獎。
七、研究成果報告繳交相關表格,請至國科會網站首頁/學術研究/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下載使用。
八、獲補助同學請於113年7月15日(星期一)前填報基本資料表回傳至承辦人信箱 ( lswang@ulive.pccu.edu.tw ),以利辦理助學金請款事宜。
九、本處將另發通知書函送至各系公文格,煩請系所協助轉交;未獲補助同學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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