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校課外活動組器材借用辦法修正業於112月08月15日經學務長簽核修正通過,詳如附件。
二、各立案學生自治組織與社團及行政、學術單位如需借用課外組所管理之社團公用器材,須參加課外組所舉辦之器材研習營,並通過認證考試,領取器材認證卡,於效期內方可持卡及專簽辦理預約,以借用器材。
三、本辦法自112年9月1日起正式適用,若有疑義可洽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組承辦人林明輝先生,校內分機12207,E-MAIL:lmh13@ulive.pccu.edu.tw 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