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2學年度大一德文(外文:德文、語實:德語實習)課程,經修習意願調查,人數未達開課人數,112學年度相關課程予以停開。
二、針對112學年度以前入學學生,已修習德文相關課程之學生重補修規定如下:
- 「外文:德文」(CB12)及「語實:德語實習」(CB39)合計已及格任2學期(含)以上者,已修習及格之學期得承認於畢業學分,且所欠之學期無需補修,唯學生仍須自行補足畢業所需之學分數。
- 「外文:德文」(CB12)及「語實:德語實習」(CB39)及格課程未達2學期者,需完整補修其他外文及外語實習課程,原及格課程因學年不完整不予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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