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徵才條件
1.具學士(含)以上學位,不限科系。具原住民族籍身分尤佳。有學生輔導與陪伴工作經驗、個性活潑開朗、認真負責、積極主動尤佳。
2.富創意思維,具社團經驗、活動企劃、計畫撰寫及執行經驗,且有辦理大型活動經驗者尤佳。
二、工作內容
1.輔導原住民文化薪傳社、原住民族學生陪伴與輔導(包含舉辦各類活動、返鄉服務、職涯發展協助等)。
2.辦理全民原教暨文化教育推廣。
3.多元文化相關企劃及活動辦理。
4.臨時交辦事項。
三、待遇:依本校工作酬金標準辦理,每月薪資為新臺幣35,645元,一年一聘;另依本校規定核支年終獎金。
四、應徵方式:
1.【隨到隨審】應徵者於113年11月11日前檢附書面履歷資料寄達本校,地址為: (111396)臺北市士林區華岡路55號「原資中心執行秘書 林倩如 收」,請於封面註明應徵原資中心 (所寄資料恕不退回,嗣後依規定銷毀)。應檢附資料為:
(一)個人履歷(含照片)
(二)個人自傳
(三)最高學歷證件(畢業證書)影本及成績單(含大學及研究所)
(四)社團經歷及服務學習證明
(五)行政管理或相關工作經驗之證明文件
(六)資訊應用、中英文打字、Office應用工具、英語能力檢定證明
(七)相關經歷證件及證照影本
(八)個人實務工作專長及心得
(九)其他足以證明工作能力資料
(一)至(三)項為必要資料,(四)至(九)項無者免附。
五、上班時間:依學校規定。
六、資料審核:審核過程分為下列二階段
(一)初審:應徵者履歷經初審合格者,另以電話通知參加面試;初選未錄取者不另通知,所送資料將予以銷毀。
(二)複審:來校或線上視訊方式參加面談。
七、徵才資訊聯絡人:學務處原資中心執行秘書林倩如,02-28610511轉1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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