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配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各單位在聘用工讀生或兼任助理時,應請受聘者詳閱「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聲明書」。
聲明書路徑:人事室網站►勞資專區►學生兼任助理、臨時工►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聲明書--教職員/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聲明書--學生與家長
教職員 https://personnel.pccu.edu.tw/p/405-1013-132140,c10452.php?Lang=zh-tw
學生與家長 https://personnel.pccu.edu.tw/p/405-1013-132141,c10452.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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