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為配合學校校務規劃,將修訂中程計畫動支期限:(第五條第二項)
(1)原訂第一期動支期限為10月31日,修改為10月15日。
(2)原第二期動支期限為4月30日,修改為3月31日。
2.依據教育部修正辦理各類會議膳宿費支給標準,修訂第八條第二項第2款之預算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