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凡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高中職校之應屆畢業生(民國 114年畢業者),並符合以下條件者皆可申請。 一、 112學年度上下學期之智育成績(學期總成績)均須達 70 分以 上。 二、 在校期間持有本獎學金各獎項指定之認證或鑑定合格證 書,且於 109 年 1 月 1 日至 114年 1 月 31 日間取得。 (報考或申請換補發證照之核發作業需時一個月,有意申請 獎學金者,請注意需在獎學金申請截止時間前取得證書) 三、 申請 TQC 項目者,一般證照:成績需達 80 分以上;輸入類: 中文輸入、英文輸入、日文輸入及數字輸入皆須達專業級以 上才可申請。 四、 申請者學業成績如有任一科不及格者或大專日夜間部選 讀、旁聽及公私立機關委託職校代招之學員不得申請。
備註:
1.申請辦法,請詳見附件說明。
2.申請者,請於114年2月27日止逕寄該會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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