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獎字第1122005號-112學年度花蓮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請於113年4月9日前至生輔組申請。

申請資格:



(一)設籍花蓮縣六個月以上。



(二)未享有公費待遇或未請領政府機關核發之獎學金。



(三)持有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四)無懲處紀錄且在校學業成績(或一般學科)平均八十分(甲等)以上。



備註:



1.申請規定,請詳見附件說明。



2.請依學校規定日期(113年4月9日前)辦理。



3.申辦地點:大恩館2樓生活輔導組洽朱小姐辦理。


公告資訊
公告時間 2024/02/19~2024/04/09
公告分類 獎助學金、貸款或補助
公告單位 學生事務處-生輔組  朱儒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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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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