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應屆畢業役男學生申請優先入營及延緩入營之公告

一、對象:本校研究所及大學部83-93年次應屆畢業之役男



 



二、方式:申請期限內上網登入內政部役政署網站(https://www.nca.gov.tw/)首頁/主題單元/「役男入營時程申請系統」提出申請。



 



三、優先入營




  1. 6月可畢業優先入營:申請期間自113年5月10日上午10時起至113年6月11日下午5時止。除上網申請並應於申請期間內持畢業證書、臨時畢業證明書或切結書,向戶籍地區公所役政單位確認已畢業。逾期未繳交或未確認可完成學業者,視同放棄優先入營。已確認6月可畢業者依出生年次及抽籤日期與籤號順序,排定專列梯次優先入營。

  2. 預判入營期間:113年7月至113年9月。

  3. 役男申請優先入營後欲放棄,應於113年9月30日下午5點以前至「役男入營時程申請系統/6月可畢業優先入營申請作業」,完成放棄「6月可畢業優先入營」網路申請,且當年度不得再申請優先入營,請務必審慎考量;逾申請期限不得放棄優先入營。已接獲徵集令者不得放棄已核准之「6 月可畢業優先入營」,如有無法入營服役的原因,應符合徵兵規則第29條規定,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辦延期徵集。倘經核准延期徵集入營,亦同時廢止優先入營資格,不得異議。



 



四、延緩入營:




  1. 申請期限預定自113年7月1日上午10時起至113年11月29日下午5時止

  2. 預判入營期間:海軍及空軍113年11月以後;陸軍113年12月以後。

  3. 役男申請延緩入營後欲放棄,應於113年10月31日下午5點以前至「役男入營時程申請系統/延緩入營申請作業」,完成放棄「延緩入營」網路申請,且當年度不得再申請延緩入營,請務必審慎考量;逾申請期限不得放棄延緩入營。已接獲徵集令者,不得放棄已核准之延緩入營,如有無法入營服役的原因,應符合徵兵規則第29條規定,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辦延期徵集。



 



五、



1.未提出前二項申請,或申請未經區公所役政單位審核確認者,於徵集完「6月可畢業優先入營」役男後,按待徵役男出生年次、軍種兵科、抽籤日期與籤號順序接續徵集。



2.預判入營期間:113年9月至113年12月。



 



六、各項申請須知及注意事項請同學詳閱附件。





※以上申辦事項,如仍有疑義,請向直轄巿、縣(巿)政府或鄉鎮、巿、區)公所兵役單位洽詢。


公告資訊
公告時間 2024/04/25~2024/08/31
公告分類 其他
公告單位 學生事務處-生輔組  林倩如
點閱次數 1353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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