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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轉知】宜蘭縣政府「113年青年自組團隊參與行動徵件計畫」,鼓勵同學、同仁參加。
內        文

一、為引導青年結合所學,發揮志願服務的影響力,以實際行動關懷社會,本府訂定「113年青年自組團隊參與行動徵件計畫」,獎勵宜蘭青年自行組隊投入志願服務及社會參與行動。
二、本計畫提案方式、參加資格與對象,說明如下:提案方式:採「線上」報名,即日起至113年5月20日止,有意提案者可下載計畫簡章及提案計畫書(https://pse.is/5t66q7),填寫線上表單(https://forms.gle/W1hnNy6Pw19UzQb67)並上傳計畫書及相關資料。參加資格與對象:申請提案之個人、團體或學校,組織年滿15至40歲之青年團隊,每團隊至少5人以上,針對關注之社會議題或服務對象,評估服務需求後,研提具可行性及學習性之社會實踐方案。提案之執行地點須於宜蘭縣內。每團隊成員至多僅能參與1組團隊,不得跨組或重複報名。評選方式:由本府邀集實務工作者及專家學者擔任評選委員,組成評選小組,負責評選作業。分為「資格審查」及「評審書面審查」兩階段進行。計畫獎勵:每案至少服務10小時,預計獎勵8案。每案酌核獎勵金最高新臺幣3萬元(含稅),核定獎勵金額不超過方案編列所需費用。
(一)提案方式:採「線上」報名,即日起至113年5月20日止,有意提案者可下載計畫簡章及提案計畫書(https://pse.is/5t66q7),填寫線上表單(https://forms.gle/W1hnNy6Pw19UzQb67)並上傳計畫書及相關資料。
(二)參加資格與對象:申請提案之個人、團體或學校,組織年滿15至40歲之青年團隊,每團隊至少5人以上,針對關注之社會議題或服務對象,評估服務需求後,研提具可行性及學習性之社會實踐方案。提案之執行地點須於宜蘭縣內。每團隊成員至多僅能參與1組團隊,不得跨組或重複報名。
1、申請提案之個人、團體或學校,組織年滿15至40歲之青年團隊,每團隊至少5人以上,針對關注之社會議題或服務對象,評估服務需求後,研提具可行性及學習性之社會實踐方案。
2、提案之執行地點須於宜蘭縣內。
3、每團隊成員至多僅能參與1組團隊,不得跨組或重複報名。
(三)評選方式:由本府邀集實務工作者及專家學者擔任評選委員,組成評選小組,負責評選作業。分為「資格審查」及「評審書面審查」兩階段進行。
1、由本府邀集實務工作者及專家學者擔任評選委員,組成評選小組,負責評選作業。
2、分為「資格審查」及「評審書面審查」兩階段進行。
(四)計畫獎勵:每案至少服務10小時,預計獎勵8案。每案酌核獎勵金最高新臺幣3萬元(含稅),核定獎勵金額不超過方案編列所需費用。
1、每案至少服務10小時,預計獎勵8案。
2、每案酌核獎勵金最高新臺幣3萬元(含稅),核定獎勵金額不超過方案編列所需費用。
三、檢附本案宣傳文宣電子檔。
四、相關計畫內容可至本府青年事務科粉絲專頁查詢。若有相關疑問,請洽本案聯絡人:余小姐,聯絡電話:0928-407554。

公告起訖
活動起迄 --
公告分類 活動及競賽
公告單位 學生事務處-課外組 張碧分
點閱率 64
附        件 宜蘭縣政府 函.pdf「113年青年自組團隊參與行動徵件計畫」活動海報.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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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資訊 --
相關連結 https://forms.gle/W1hnNy6Pw19UzQb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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