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勞工局為執行113年勞動部補助地方政府督促事業單位遵守勞動法令計畫,計有約聘檢查員職缺2名。
計畫約聘檢查員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 具勞工、社會及法律相關科系研究所以上畢業學歷,或非前開科系研究所以上畢業,曾修習計畫指定科系之專業科目(含必修、核心選修)課程達20學分以上者 (不得跨科系認定)之學歷。
- 具勞工、社會及法律相關科系大學畢業,或非前開科系大學畢業,曾修習計畫指定所列科系之專業科目(含必修、核心選修)課程達20學分以上者 (不得跨科系認定)之學歷,且有以下工作經驗之一者:
- 具有事業單位所屬人事人員、人力資源人員、法務人員或於本國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工作經驗等2年以上工作經驗者。
- 具有法律相關工作實務經驗2年以上工作經驗者。
- 具備勞動條件檢查業務實務經驗2年以上工作經驗者。
本職缺以聘用人員第7職等進用,敘328薪點(折合新臺幣44,280元)。
主要工作內容為:辦理本局轄內勞動條件申訴檢查及不定期專案勞動檢查、裁處、訴願及行政訴訟等相關業務,
如有意應徵可至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官網公告欄下載報名表,並於報名截止日前(113年5月24日,郵戳為憑)將有關資料郵寄至本局(勞動條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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