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在學學生同時符合下列資格者:
(1)、未受領公費或其他獎助學金。
(2)、年滿18歲至未滿26歲本國籍大專院校在校學生,及當學期
為高三、大一或大二生方可申請。不含在職進修生。
(3)、前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及操行成績均80分以上(若有特殊技
藝另提供證明) 。
(4)、學生家庭經濟弱勢,經推薦單位實際瞭解確實需要支持
者
備註:
1.申請規定,請詳見附件說明。
2.請依學校規定日期於113年5月17日前至生輔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