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國內因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就讀大專校院、高中職(五專前三年)、國中(小)之在學子女,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確有就學困難者。
備註:
1.申請辦法,請詳見附件說明。
2.請依學校規定日期(113年10月4日前)辦理申請。
3.申辦請洽大恩館2樓生活輔導組承辦人朱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