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1) 台北市、新北市所在地,公私立大學、技術學院、專科學校(二年制)新生或在
學學生(專科五年制四年級、五年級)。
博士班、碩士班學生及僑生不適用本辦法。
(2) 家境清寒父母雙亡、單亡、單親或家逢變故而貧困者。
(3) 在學學生操行甲等及學業成績平均 80 分以上(無不及格科目)。
(註:如有特殊情況,個案辦理)
新生憑入學通知及註冊單。
(4) 受獎人必須親自參加頒獎典禮。(日期將另行通知 )
(5) 經本社審查通過,取得受獎資格者,如亦領取其他獎助金者,受獎人應主動告知
獎項及金額,本社保留獎學金是否給付及給予金額之決定權,如已給付者,本社
依決定結果予以追回。如經本社查證受獎人未據實告知領取其他獎助金情事者,
則當然喪失受獎資格,不得領取本獎學金,若已受領者,應全額無息返還本社獎
學金帳戶。
備註:
1.申請辦法,請詳見附件說明。
2.請依學校規定日期(113年9月24日前)辦理。
3.申請地點:大恩館2樓生活輔導組洽朱小姐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