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獎字第1131022號-財團法人法治推廣服務基金會獎學金,請於113年10月9日前至生輔組申請

申請資格:

1.全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85分以上(每學期平均成績均應在85以上),操行成績為甲等/80分以上者。

2.同一學年未領過其他獎學金者、同時未申請其他具有排他性之獎學金者。

3.大一生及碩博一生不能使用前一年級(高三/大四/碩二)成績申請。



備註:



1.申請規定,請詳見附件說明。



2.請依學校規定日期(113年10月9日前)辦理



3.申辦地點:大恩館2樓生活輔導組洽朱小姐辦理。


公告資訊
公告時間 2024/08/20~2024/10/09
公告分類 獎助學金、貸款或補助
公告單位 學生事務處-生輔組  朱儒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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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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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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