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選人資格:
1.家境清寒.家庭遭遇變故使經濟發生困難或持有低收入戶證明者。
2.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或全校/全班排名百分比前10%(一項符合即可)。
3.博.碩士班二年級以下(含)在學學生。
4.本學期末領其他獎學金(「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各級政府機關發給之「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獎勵國中畢業生就近入學獎學金」除外)。
5.一戶以一名為原則。
備註:
1.申請辦法,請詳見附件說明。
2.請依學校規定日期(113年9月20日前)辦理。
3.申請地點:大恩館2樓生活輔導組洽朱小姐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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