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就讀全國公私立大學(學院)二年級(含)以上之學生。
2.前一年度上、下學期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分數在85分以上者。
備註:
1.申請辦法,請詳見附件說明。
2.請於113年9月30日前郵寄至該會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