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對象:
粵籍(含廣州巿及海南省、陸港澳地區及僑居地)學生(不含在職進修人員、公費生及交換學生)。
備註:
1.申請辦法,請詳見附件說明。
2.請依學校規定日期(113年10月24日前)辦理。
3.申辦地點:大恩館2樓生活輔導組洽朱小姐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