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點所定弱勢學生,指各級各類學校之下列學生:
(一) 中低收入戶家庭學生。
(二) 低收入戶家庭學生。
(三) 其他經學校實地訪視結果家庭經濟陷於困境之身心障礙及原住民 學生。 前項各類學生,不包括就讀於研究所、空中大學、
空中大學附設行政專校 及空中商專者。
備註:
欲申辦之學校,請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線上登錄,並將書面資料備文掛號郵寄至本校辦理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