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本國籍各院校大學部或獨立學院之學生(不含五專、研究所、夜間部、推廣教育部、進修部及空中大學),未享有公費待遇,
備註:
1.申請辦法,請詳見附件說明。
2.申請者,請於113年9月20日前逕寄該會申請。